登喜路皮具“退赔”成悬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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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登喜路皮具“退赔”成悬疑 |
“不合格!”看着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结果,高先生觉得十分刺眼。这可是他花了近万元买来的高档皮具。昨日,高先生向晚报114新闻热线反映,他向久光百货“登喜路”专柜反映此事,原本答应“退赔”,但不久对方便反悔,专柜负责人表示:上海方面已通过,英国总部不批准,不能给出满意结果了。
一个已经被检测为“不合格”的皮具,为何退赔还如此困难,该包是否存在问题呢?久光百货“登喜路”专柜负责人表示,调查后再给记者回复。 事件:“专利产品”质量不合格 “购买的时候,店里的营业员说得花好稻好,说这几个包的面料都是‘专利产品’;没想到后来我在其他店铺里频繁看到同样的面料,而且价格仅为我的购买价的一成左右!”日前,江苏人高先生致电本报114新闻热线反映,其在本市南京西路1618号“久光百货”商场一楼“登喜路”店内购买了三个皮包,总价近3万元,然而经专业机构检测,包的材质却不能称之为“真皮”。 去年六月底,高先生在本市“久光百货”一楼内,被“登喜路”店里营业员对产品的介绍所吸引。“当时我看中了几款包,店员告诉我这些包是牛皮材质,但制作工艺是他们品牌自己研究出来的,是已经取得专利的技术。”此前高先生也在“登喜路”店内买过其他产品,印象不错,于是一口气买了两个单肩包、一个拎包,售价分别为7175元、9670元和10850元,总价27695元。 之后,高先生在很多商场内发现了类似面料的背包,售价只要一千多元,便宜的甚至只要八百多元。“这些包摸上去和我买的那几个包手感一模一样。我问店主这些是否是专利产品,店主说不是。”在满腹狐疑之下,高先生将三个“登喜路”包中的一个寄送到了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,结果让他大吃一惊:“不合格”。 诉求:要求退一赔一、赔路费 昨天,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购买的这三个包,以及发票、检验报告等一系列物品。记者看到在检验报告上明确写明,材质名称、标注应与产品所用材料相符,单一产品使用的某类面层材料超过产品使用面层材料总面积的20%,应标注;面层材料90%以上使用 头层皮革(头层移膜皮革除外),允许标注“真皮”。移膜皮革、剖层皮革材料应明确标注“移膜”、“剖层”字样。而高先生送检的包,面料为剖层移膜皮革,却未标注“移膜”、“剖层”字样,系不合格。 “这么贵的价格,买回来的却不是真皮产品,这让我非常郁闷。”高先生沮丧地说,从拿到这份检测报告后,他多次和店家沟通,要求店家提供检测报告、给出后续解决方案,却收效甚微。 高先生出示了一段长达六分多钟的电话录音,记录了去年11月27日他和店方“区域经理”王小姐的沟通过程。在电话中,王小姐如是表示:“标注‘牛皮’没有错,只要没有标注‘真皮’或者‘头层牛皮’,都是可以的。现在的问题只是没有注明是‘剖层牛皮’而已。” 高先生询问检测报告何时出具。王小姐则说,是2011年8月1号出具的报告。但高先生该款包购买时间为2012年6月。王小姐此后又在电话里表示,这次的检测报告并没有出来,但纺织纤维检验所已口头通知说,该款包没有问题,只是没有体现“剖层”的概念而已。 “为了这几个包,我来来回回在苏州、上海之间跑了很多次了,身心俱疲。我现在的要求是店方退一赔一,并且赔偿我消费维权这段时间以来产生的路费等费用。”高先生告诉记者。 多次沟通后,处理高先生此事的一名杨姓负责人表示:“愿意解决此事”。可不久后,高先生就收到了杨先生的短信:“遇到问题了,上海方面都已通过,英国总部不批准,实在困难巨大,没有办好这件事,万分抱歉,不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结果了。” 调查:店方已经更换产品标识 18日下午,记者来到了南京西路1618号“久光百货”商场一楼“登喜路”店内进行实地采访。记者发现,高先生花9670元购买的那个单肩包价格未变,仍是9670元,但产品标识已经更换。高先生向记者展示的产品标识上,除写明品名是“大皮具”之外,同时注明了材质为“牛皮、炮铜、橡胶(22470,185.00,0.83%)”。而记者在店内新的产品标识上,发现只写明了品名为“皮具”,“材质”一栏已被删除。对此店方人员解释,更换产品标识属正常经营行为,店里本来就隔段时间会更换新的产品标识。 店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关于高先生所遇到的情况,店方人员已和高先生进行过沟通,会在3月21日之前给他一个回复,现在不方便回答。而至于高先生所购包的材质究竟是否为“牛皮”,久光百货楼层主管助理表示自己也是刚来,并不清楚,需要问公司其他部门的同事,再给记者一个答复。 质检:标识应该标注剖层移膜 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争议包具检测后得出的结论为:该包面料为剖层移膜皮革,未标准“剖层”、“移膜”字样,为不合格。 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人表示,如果检验出来为“剖层”、“移膜”,在包具的标识上应该给予清楚标注,以免引起误会。针对消费者反映相关检测部门不接受个人送检的问题。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表示,如果产品发生争议,消费者可以请产品生产商或者销售商一起,以公司的名义送检。而消费者自己送检,则可到争议产品销售处的所在地消保委开具委托单,就可以送检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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